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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通告两家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缺陷整改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4月25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和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缺陷整改情况。

据悉,2017年2月21日-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检查组分别对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在总体肯定两家企业严格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的同时,指出了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留样管理和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当即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两家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

两家企业分别在检查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了整改方案。目前,两家企业已完成整改,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验收,符合整改要求。

序号

企业

名称

问题项描述

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

部门

1

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

原料白糖的采购记录中缺少生产企业名称,无法实现有效追溯。

完善采购记录相关表单,加注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分原料泥螺存放于厂区通道中。

清理通道内所有杂物,并规定通道内严禁堆放产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相关生产物料并设置警示标志。

抽查2016年11月25日生产记录,原料泥螺出库数量为15桶(50kg/桶)共750kg,投料数量为1000kg,出库数量与投料数量不符。

已对当天的仓库保管员沈亚山进行警告。对仓库保管员和记账员进行培训,增强责任心,保证实物与数据的一致性。

未能提供陆龙休闲250g3A烤鱼片(生产日期2016/11/12)、家宴蟹糊(生产日期2016/08/11)的出厂检验报告;未能提供2016年原料检验的原始记录。

及时整理报告和记录,定点存放,明确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

产品留样记录中缺少陆龙兄弟AA蟹块(生产日期2016/12/30)。产品留样存放于冷库外通道处且未进行标识。

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口头警告。切实落实《产品留样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留样产品的放置和记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对留样产品摆放的位置及标识重新设置,购置留样柜,设置专门区域有明显标识。

抽查陆龙兄弟300gAA黄泥螺(生产日期2016/10/27)其相关记录中缺少所用原料的具体批次信息,无法实现有效追溯。

生产部已经对原来的《入库单》进行修改,增加了原料批号项目,成品入库单上标注了对应原料的批号。

2

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未提供鱼圆用配料洋葱的验收记录。

对采购人员庄珠和配料检验员吴鹏飞进行了培训教育,今后对蔬菜类的农产品采购也应纳入验收,及时进行进货检验并记录。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抽查2016年10月23日冷冻鱼糜的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白糖和磷酸盐的投料记录与生产实际不符。

对配料人员和记录审核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记录审核人员及时确认生产记录中原料数量和投料数量是否正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抽查批号为170116的精品海鳗鱼圆产品,未见留样记录和留样。

对工厂留样人员进行了留样操作培训;由留样人员对当前库存产品进行重新确认,对有遗漏留样的产品进行补充留样并记录。

抽查20160601散装海鳗鱼圆,其2016年9月30日销售给个体15✕6的产品,未见购货者联系方式相关记录。

完善销售台账,及时记录购货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